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牡丹江市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穆棱河省级河长、副省长贾玉梅11月6日巡查穆棱河时提出落实河长职责,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的要求,11月6日至15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河行动。对河道水面漂浮物、河滩地垃圾、水库岸边垃圾,特别是食用菌栽植菌包废料开展了集中清理。
各责任单位根据《穆棱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和《穆棱市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不达标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清河行动取得了实际效果。本次清河行动共出动机械设备820台班,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2200人,累计清理淤泥及垃圾1.08万立方米。
开展清河行动的同时,各乡(镇)组织志愿者开展了河长制宣传活动,提出“少一点垃圾,多一份整洁”的口号,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行动,积极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态环境。本次清河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将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巡察及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